山东省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专项卫生监督检查行动。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秩序,提升消毒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外出就餐的卫生安全,防范食源性疾病的传播风险。
本次专项检查聚焦于取得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深入生产一线进行突击检查与监督指导。检查内容涵盖生产经营的全链条、各环节,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 资质与制度管理:检查单位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消毒后的餐饮具独立包装上是否按规定标注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关键信息。审查其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生产过程记录制度、出厂检验制度、不合格品召回制度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
二、 生产场所与布局:严格检查生产作业区的卫生状况,要求必须按回收、去渣、浸泡、清洗、消毒、包装、储存的流程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重点查看清洗消毒车间是否保持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地面与墙面是否使用防水、防霉、易清洁的材料。
三、 设备与工艺流程:核查清洗、消毒、烘干、包装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转且满足生产需求。重点检查消毒工艺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是否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有效消毒(如远红外高温消毒、含氯消毒剂浸泡等),并查验消毒温度、浓度、时间的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四、 洗涤消毒剂与用水:检查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是否索证齐全、记录规范。生产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定期进行水质检测。
五、 产品出厂检验:要求每批次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进行感官指标(清洁、无污渍、无异味)和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等)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保留完整的检验报告备查。
六、 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检查直接从事清洗消毒作业的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经过相应的卫生知识培训,操作时是否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对于发现的问题,如生产记录不完整、车间存在卫生死角、包装标识不规范等,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时限,并给予专业指导。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如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消毒剂、出厂产品检验不合格等情况的单位,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菏泽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餐饮具的卫生安全是食品安全链条中的重要一环,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范运作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此次专项检查不是终点,而是常态化、精细化监管的新起点。下一步,菏泽市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向社会公示监督检查结果和单位信用等级,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鼓励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共同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确保市民用上“放心碗、安心筷”,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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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23 11: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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